国丰 发表于 2020-1-4 22:30:40

中国农业连栋温室建设标准
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
中国农业规定的连栋温室建设标准




本建设标准根据农业部关于下达2013年农业行业标准制定和修订(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监管)项目资金的通知》(农财发(2013391号)下达的任务,按照农业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制规范(NY/T2081-201l)的要求,结合农业行业工程建设发展的需要而编制。本建设标准是对NYJ/T06-2005《连栋温室建设标准》的修订。本建设标准共分10章:总则、规范性引用文件,术语与定义,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、选址与建设条件、工艺与设备,建筑与建设用地、配套工程、节能、节水、节肥与环境保护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。本标准与NYJ/T06-2005相比.除编辑性修改外,主要技术变化如下:一更新了部分术语的定义,增加了一些新的术语,删除了其他标准中已定义的术语:一更新了引用标准;更新了部分技术经济指标:一增加了节能、节水、节肥与环境保护。本建设标准由农业部发展计划司负责管理,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。在标准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有需要修政和补充之处。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农业部工程建设服务中心(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59号,邮政编码:100081),以供修订时参考。本标准管理部门: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发展计划司。本标准主持单位:农业部工程建设服务中心。本标准编制单位: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。本标准主要起草人:周长吉、蔡峰、张秋生、张月红、周磊、杜孝明、盛宝永、富建鲁、丁小明、魏晓明、日俊月
本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:—NYJ/T06-2005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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